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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印发指导意见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

编辑: 系统管理员 文章来源: 湖南物流与采购 时间:2020年8月7日 00:00

交通运输部印发指导意见 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8月6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总体目标,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线,以促进交通运输提效能、扩功能、增动能为导向,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数字转型、智能升级,建设便捷顺畅、经济高效、绿色集约、智能先进、安全可靠的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

《指导意见》提出了5项基本原则,即:服务人民,提升效能;统筹并进,集约共享;政府引导,市场主导;跨界融合,协调联动;积极稳妥,远近结合。近期,加快成熟技术在交通基础设施重点领域的深化应用,远期跟踪新技术发展,适度超前布局。

《指导意见》提出,到2035年,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先进信息技术深度赋能交通基础设施,精准感知、精确分析、精细管理和精心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成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有力支撑。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能耗水平有效控制。泛在感知设施、先进传输网络、北斗时空服务在交通运输行业深度覆盖,行业数据中心和网络安全体系基本建立,智能列车、自动驾驶汽车、智能船舶等逐步应用。科技创新支撑能力显著提升,前瞻性技术应用水平居世界前列。

在打造融合高效的智慧交通基础设施方面,《指导意见》提出,打造智慧公路、智能铁路、智慧航道、智慧港口、智慧民航、智慧邮政、智慧枢纽,推进新能源新材料行业应用。其中,深化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门架应用,丰富车路协同应用场景。运用信息化现代控制技术提升铁路全路网列车调度指挥和运输管理智能化水平,研制智能型高速动车组。建设航道地理信息测绘和航行水域气象、水文监测等基础设施,建设适应智能船舶的岸基设施。应用区块链技术,推进电子单证、业务在线办理、危险品全链条监管、全程物流可视化等。推动机场和航空公司、空管、运行保障及监管等单位间核心数据互联共享,实现航空器全球追踪等。建设邮政大数据中心,开展新型寄递地址编码试点应用。引导在城市群等重点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超快充、大功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在助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指导意见》提出,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等协同应用、北斗系统和遥感卫星行业应用,加强网络安全保护,推进数据中心、人工智能的建设和应用。逐步在高速公路和铁路重点路段、重要综合客运枢纽、港口和物流园区等实现固移结合、宽窄结合、公专结合的网络覆盖。提升交通运输行业北斗系统高精度导航与位置服务能力,建设行业北斗系统高精度地理信息地图。加快新技术交通运输场景应用的安全设施配置部署,强化统一认证和数据传输保护。完善综合交通运输数据中心,推动跨部门、跨层级综合运输数据资源充分汇聚、有效共享,形成成规模、成体系的行业大数据集。

在完善行业创新基础设施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加强以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重要载体为引领的交通运输领域科研基地体系建设,鼓励社会投资科技基础设施,推动一批科研平台纳入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推进交通基础设施长期性能观测网建设。

《指导意见》强调,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确保顺利实施。要加快示范引领,完善标准规范,形成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推动建立涵盖政府、企业、行业协会和专业机构的协同机制,共同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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