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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条典型经验复制推广 城市共同配送试点获阶段性成果

编辑: 系统管理员 文章来源: 湖南物流与采购 时间:2019年2月21日 00:00

成都市将市口岸与物流办公室升格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建立口岸与物流办公室统一协调、商务等多部门统一规划、持续推进全领域统一标准和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统一服务的“四统一”工作机制;广州市出台《现代物流发展布局规划(2012~2020)》,实现物流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三规合一”;长春市发布《关于支持城市物流共同配送的意见》,在车辆管理、运输许可、车辆通行、车辆停靠、税费优惠、财政补贴、土地保障等方面,对试点企业及在城区、开发区使用标准化配送车辆进行共同配送的物流企业给予支持;海口市制定《海口市城市共同配送车辆管理规范》等6项地方规范和标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3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办发﹝2011)38号),提高城市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2012年至2014年,商务部会同财政部在南京、武汉、厦门、成都等22个城市开展城市共同配送试点。

成都、广州、长春、海口等上述城市的做法即是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地积极探索创新,打造全国共同配送试点“样板”,涌现出的典型经验。针对这些典型经验,2月14日,商务部发布《关于复制推广城市共同配送试点经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复制推广的工作要求。

根据《通知》,各地在政策指导下,构建布局合理、运行有序、绿色环保的城市共同配送服务体系,形成了五个方面共16条典型经验。其中五个方面分别是,完善组织机制,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优化政策环境,主要包括制定发展规划、完善支持政策、完善标准体系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提升管理水平,主要包括便利通行停靠、推动绿色发展、加强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完善配送网络,主要包括构建三级配送体系、构建冷链物流体系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以及优化配送模式。

特别要指出的是,各地在优化配送模式方面形成的典型经验最多,如商圈便利店共同配送模式以厦门、太原、哈尔滨市为代表,这些城市推动第三方物流企业将货物统一配送到各个门店,改变供应商直送门店方式,减少进城车辆,实现配送集约化;专业市场商户共同配送模式以石家庄、南宁市为代表,其对农产品、食品批发市场商户的货源和服务客户进行统一采购运输、统一配送到门,优化运输线路,降低货损率;末端资源共享模式以南京、厦门、武汉市为代表,在这些城市里,整合了“末端智能快递柜”网点,推动智能自助提货柜“进社区、进院校、进机关、进商圈”,促进便利、安全消费,解决“最后一公里”配送难题;统仓统配模式则以成都、青岛、武汉、长春、潍坊市为代表,它们为上游生产商、供应商及下游经销商、代理商提供统一仓储和配送服务,通过系统平台对接实时共享库存、销售等信息,解决传统流通的多级库存、重复运输等问题;信息平台整合资源模式中,南京市建设了城市共同配送管理平台,提供包括货运信息发布、车源信息管理、交易撮合、运输业务管理、智能调度、信用担保、融资支持等一体化综合服务。

商务部指出,复制推广上述典型经验,对于健全城乡配送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促进降本增效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这也为进一步推进《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计划(2017~ 2020年)》落实提供经验借鉴和有力指导。对此,各地要把复制推广工作作为推进商贸流通发展的重要举措,并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城乡高效配送实施方案和具体举措,保证经验推广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此外,商务部还将持续收集各地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创新举措和好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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